桂技交安培字[2019] 1 號
關于舉辦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
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培訓學習班的通知
根據(jù)《安全生產法》、《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guī)定》(國家安監(jiān)總局令3號)及《國務院安委會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培訓工作的決定》(安委〔2012〕10 號)等法律法規(guī)文件的規(guī)定和要求,桂林技術交流站(國家二級安全培訓機構)定于 2019年3月 7日至 3月12日,舉辦一期“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培訓學習班”?,F(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對象:
1、擬取得安全管理考核合格證的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2、已取得安全管理考核合格證需進行本年度復訓的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二、培訓學習內容:
1. 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guī)、政策及標準;
2. 危險化學品知識,安全管理基礎知識;
3. 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安全管理;
4. 常見生產安全事故及其防范;
5. 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事故隱患排查、應急管理和救援;
6. 職業(yè)安全健康管理及職業(yè)危害防護。
三、培訓時間及地點:
1. 新訓時間:2019年3月7日至3月12日,共6天計48學時。
2. 復訓時間:2019年3月11日至3月12日,共2天計16學時。
3. 培訓地點:本站培訓教室(桂林市中山南路35號經貿大廈3樓)。
四、收費標準:
新訓1000元/人(含學費、教材及考試考核、辦證費用等);
復訓350元/人(含學費、教材及考試考核、辦證費用等);
五、其它事項:
1. 新訓學員需填寫《辦證申請表》,并由單位蓋章后交來。
2. 復訓學員提交安全管理考核合格證。
3. 學員必須本人參加培訓學習,并按相關規(guī)定進行考試。
4. 學員需提交1寸白底或藍底彩色證件照片2張、身份證復印件1份。
5. 學員經培訓考核合格發(fā)給桂林市安監(jiān)局核發(fā)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
桂林技術交流站電話:0773—3835795
聯(lián)系人:姚老師 13737700456
桂林技術交流站
2019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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